- 透過曲詞創作鼓勵青少年抒發生活感受。
- 推廣積極和正向訊息。
- 灌錄自己心愛的原創歌曲並製成精光碟專輯。
- 凝聚音樂力量,提供平台讓你與不同音樂才華的朋友交流,如作曲、填詞、演奏、演唱專才。
- 向各界推廣你的個人作品。
- A組:唱作組: 適合能自行作曲、填詞、自彈自唱者參加,如樂隊。
- B組:作曲組: 純粹作曲,入選作品供填詞組填寫歌詞,交件須附樂譜。
- C組:填詞組: 按照入選音樂作品的旋律及主題填上歌詞。
- D組:演奏組: 入選者將有機會被邀請為灌錄音樂作伴奏。
- E組:演唱組: 入選者將有機會被邀請為灌錄歌曲作主唱或伴唱。
- 參加者可自行參加,或經由學校、社福機構、教會或公司推薦。入選作品將對推薦機構作出鳴謝和頒發嘉許狀。本會(指主辦機構)鼓勵所有參加者或推薦單位代表出席簡介會和工作坊,以便了解遴選準則和相關知識。
- 簡介會: 2月設有兩場計劃簡介會,講解整個計劃內容,當中包括各組別的參加者須知及作曲填詞的基本知識和技巧。
- 第一階段遴選: 5月進行初步遴選,參加者有可能被要求面試。本會將會從唱作組及作曲組中甄選出約20首作品作為第一階段入選作品。填詞組的作品將直接在第二階段作遴選。演奏組和演唱組的參加者將會獲個別通知其遴選結果。
- 作品修改及重新編曲: 第一階段入選作品有機會被要求作出修改和重新編曲,參加者須於5至6月間付出額外時間進行這些修改,屆時本會將提供必要的支援與協助。
- 第二階段遴選及灌錄音樂: 7月把第一階段遴選出來並已作修改和重新編曲(如適用)的作品和填詞組的作品進行第二階段遴選。本會將會從中挑選出約10首優秀和主題別具意義的作品於7至9月進行灌錄。落選作品將會收編入「參選作品集」。
- 預演音樂會: 8月舉行預演音樂會。
- 製作光碟: 9至10月錄製音樂CD或影視DVD。
- 發佈會及推廣: 11月舉行音樂表演及發佈會。透過向學校、教會、社福機構和商界的推介,推廣是次活動的入選作品和發佈是次活動的整體參與成效。入選作品將會被上載至互聯網作更廣泛的流傳。
- 點擊率統計: 12月進行網上點擊率統計,統計各入選作品一整個月的點擊率,結果將於翌年1月公佈。
- 本計劃將於以下日期舉行兩場簡介會,歡迎參加。
| 日期 |
活動名稱 |
時間 |
地點 |
| 28/2/09(六) |
「用音樂發聲」 計劃簡介會 |
15:00-17:00 |
禮賢會瓊宮樓分處 (註一) |
| 19:00-21:00 |
(註一): 九龍彩雲村瓊宮樓地下
- 請到本網站「文件下載」下載意向書及報名表格。
- 請先填妥意向書,並於2009年2月13日前以傳真(2305 0422);或電郵(info@channel4u.net);或郵遞;或於辦公時間內親臨本中心遞交(地址:九龍彩雲村彩鳳徑38號彩雲社區中心4字樓)。
- 請依照報名表格內的指示,把作品連同填妥的報名表格於截止遞交日期前遞交。
- 若在遞交任何文件後一星期內沒有得到確認回覆,請即致電本計劃的聯絡人張先生查詢。
- 意向書:2009年2月13日
- A、B、D及E組作品:2009年5月1日
- C組作品:2009年6月26日
- 關於唱作組、作曲組和填詞組
- 歌曲主題及填詞作品須以積極思想、正面、樂觀和勵志訊息,如:共融、接納、公義、欣賞、關懷、互助、仁愛、勇敢、勤奮、抗逆、廉潔、公德、自愛、自信、謙讓、孝順、真誠、分享、友情、親情、感情等主題。作品非為個人或團體作政治、宗教或商業宣傳或籌款之用;也不可含有歧視、毀謗、貶抑、譏諷或煽動等訊息。
- 在完整歌唱版本之後請多預備一個伴奏音樂版本(MMO)(適用於唱作組)。所有遞交之參加作品資料、文件及聲音紀錄將不會退還參加者。
- 參加者必須同意本會有絕對權利就任何參加作品作出適當音樂編排及決定參加作品之演繹歌手。
- 參加歌詞可填上中文(廣東話或普通話)、英文或中英兼用。
- 所參加之歌曲及詞作必須是參加者原創作品,不會涉及或侵犯第三者之任何知識產權。
- 所參加之歌曲及詞作長度不可超出5分鐘。
- 每首參加作品須以 MP3 格式(適用於唱作組及作曲組)連同:i)曲譜與歌詞組合(曲譜可以是簡譜或五線譜,歌詞應填寫在相應音符的下方);及ii)純歌詞一併遞交給本會。請不要寫上作者名字在歌譜上。
- 參加者在作曲及作詞每項最多可遞交三首參加作品,但在遴選時,每位參加者在每項中只能有一首作品入選。
- 關於演奏組
- 「演奏組」的參加者須遞交兩首自行演奏的音樂(一首快及一首慢)。請以 MP3 格式遞交給本會,並註明演奏的樂器(鼓勵伴以拍子機演奏)。
- 關於演唱組
- 「演唱組」的參加者須遞交兩首自行演唱的歌曲(一首快及一首慢)。請以 MP3 格式遞交給本會,並註明演唱的曲目。
- 其他重要的規則及條例
- 參加者必須是香港居民,並持有香港有效之身份證明文件。
- 所有參加作品必須在截止報名日期前遞交至本會辦公室。如採用郵遞方法,截止日期以郵戳日期為準。
- 以本會接納參加者的參加為代價,參加者同意:
- 其參加作品或任何部份之所有版權自遞交參加表格時起歸屬本會所有,只有本會或本會許可的任何第三方,為宣傳及推廣之目的,可以任何方式使用其作品,包括但不限於複製、向公眾發放複製品、紀錄或灌錄、允許發行、廣播、包括向公眾提供、公開演奏及/或改編。
- 若其參加作品未能獲甄選,該等作品之版權將於遴選過程完畢後歸還參加者,唯本會仍有權將作品作非商業用途處理。
- 若其參加作品獲選並進行灌錄及製作光碟,該等作品之版權將於整個活動過程完畢後歸還參加者,唯本會仍有權將作品作非商業用途處理。
- 遴選結果以本會之決定為準。
- 本會保留解釋及修訂此規則的權利。